各区、县(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诚信建设有关要求,为切实强化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工作,创造诚实守信的执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对原《哈尔滨市建造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暂行)》(哈建规〔2017〕2号)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附件:哈尔滨市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