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1-07
2017年4月24日,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建加油加气站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了有效解决现行新建加油站申报程序和规则中存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不确定性、土地招拍挂的功能未充分发挥、申报程序复杂等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城市管理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充分引进市场化竞争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制定了此《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加油站、加气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市建委、市商务局联合起草了《意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审核修改,并协调相关部门取得了一致意见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本次改革拟取得的效果。将加油站的申报流程由现行的企业逐个部门跑批复,变为政府内部一站式负责制,将批后取得土地使用权改为批前取得,将极大提高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并使土地资源收益最大化。 (二)关于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保证竞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能够顺利开展加油站、加气站的建设运营工作,竞标人应当具有稳定的油源、气源,并依法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投标、竞买的预核准文件或者认定意见。其他具体条件,由国土部门在制定加油站、加气站建设用地招拍挂方案时予以明确。 (三)关于部门职责的确定。为保证各相关部门在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工作,避免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形发生,明确了各部门在加油加气站规划建设工作中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确保提高行政效能。 四、《意见》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哈政办发〔2017〕20号)规定,《意见》的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常解读人为燃气办主任贾东江,联系电话为84553061,涉及其他部门详细专业问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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