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11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持续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建委着眼城建工作的新变化、新形势、新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精神,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方式,重点围绕提升产业新区服务保障能力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持续推进有利于城市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完善交通承载功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挖掘存量资源潜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发挥行业引导作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促进城建各项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一、全力推进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坚持以促发展、惠民生为根本目标,重点推进了以城市路桥、轨道交通、静态交通、涉铁配套、公共要素、绿色节能、生态环境、城镇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建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面貌发生了新变化。 (一)围绕提升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积极推进路桥、地铁、停车场项目建设。以新建主干道路延伸构筑城市路网骨架、以配建园区道路服务产业发展、以维修改造老旧路桥提升通行能力、以打通道路节点方便百姓出行、以发展轨道交通构筑立体交通体系、以建设静态交通缓解城区停车压力,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承载能力。开工建设铁顺街、顾新街、利民大道义乌段等道路82条,滨北公铁两用桥等桥涵15座;同步推进地铁1号线三期、2号线一期和3号线一期、二期工程建设,3号线一期即将进入试运行,“十字加环线”轨道交通网络框架初步形成;完成轩辕广场停车场、大安街地下停车场建设并投入使用,基本形成了主城区与周边新区、县(市)紧密融合、互动发展的新格局,进一步激活了城市空间资源、激发城市发展潜能。 (二)围绕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涉铁重点配套项目建设。按照铁路建设既定目标任务,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全力推进涉铁重点配套项目建设,完成哈佳客专、哈齐客专、车辆段(含三电迁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哈站北广场及地下交通枢纽、哈牡电气化、哈牡客专、滨州电气化工程;启动哈站改造涉及的霁虹桥文保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着力构建以哈尔滨为核心枢纽的区域综合铁路交通网络,不断增强省会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 (三)围绕增强城市公共要素保障功能,积极推进源头厂站、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智慧管网平台、加气站项目建设。着眼保障城市新区源网扩容需求、提升老城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实施哈东地区集中供热等源网厂站11座;新建改造水、热、电、气等各类管线510公里;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主体施工22公里,建设进度位列10个首批国家级试点城市之首;完善“智慧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新录入地下管线数据3431公里;合理规划布局CNG和LNG加气站,启动上江街、南直路等9座加气站建设,其中3座竣工投用,城市公用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整体提升。 (四)围绕改善百姓居住品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路灯节能、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项目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推进“暖屋子”工程,对386栋老旧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面积231.9万平方米,惠及百姓3万余户;对全市重点街路2.2万盏路灯实施节能和智能化改造,在节约能源的同时,提高路灯照明质量,方便百姓出行;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1.3万平方米,1.52万户贫困农民喜迁新居,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五)围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积极推进内河治理、公园绿地广场项目建设。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接续实施马家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城区段上下游9公里慢行甬道、景观节点、亲水平台、沿河绿化等工程建设,在中心城区形成了新的绿色亲水生态长廊;完成铁路博物馆公园江南带状公园、江北湿地风情园及水上公园建设并向社会开放,为市民提供了以百年滨洲松花江铁路大桥为纽带的城市特色休闲新景观;启动实施红滨广场、华南城公共绿地等绿地广场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健康休闲娱乐空间。 (六)围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牢牢把握国家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机遇,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全力推进阿城区平山镇、五常市牛家镇等10个国家和省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道路硬化46.3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网17.9公里、排水沟渠14.4公里、安装路灯2144盏、栅栏1500延长米、新建广场12万平方米、植树19.7万株、绿化14万平方米、墙体立面改造13万平方米、铺砌边石6300延长米、铺装步道板3.5万平方米,有力拉动了镇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示范村、达标村建设,创建示范村36个、达标村93个,完成道路硬化105.2公里、铺砌边沟135.9公里、安装路灯1836盏、增设垃圾箱1057个,村屯面貌发生崭新变化。 年度建设中,积极探索,努力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保障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创新组织模式。主动顺应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观念,对重点工程推进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着力推进由总指、分指多层次管理向归口直接统筹管理的有序过渡,既有指挥部不再承担新建项目,重点推进已开工结转项目,竣工一项,销号一项;结合全市大处室改革,强化了相关处室、单位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组织管理职能,新建项目由工程建设方面的处室归口组织,统筹推进,构建了重点工程常态化推进体系,逐步实现重点工程的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工程建设组织效率和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充分考虑PPP项目周期较长、征地征收难度加大、圈外土地审批周期难以控制等困难因素,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探索PPP流程减少程序、缩短时限的有效措施办法,主动做好各项目手续办理审批衔接,及时建议各区政府加快推进征地征收进度,为加快启动工程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三是严格施工管理。严格规范施工围档设置,控制施工扬尘,对工地出入口实施硬化铺装,确保运输车辆净车出场,严禁超高超载,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剩余土方,做到工完场清,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二、加强建设领域管理,城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着眼建设领域呈现出的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以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为重点,深入推行建设市场守信经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建设领域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格建设工程行政执法。不断加大建设市场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工程承发包管理、落实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建筑工程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工程监理、合同履约及工程款支付、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执业等情况,共检查房屋建筑项目135个、总建筑面积1343.8万平方米,检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25个、75个标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效遏制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着眼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推进优质工程样板引路等为重点,对全市主城区建筑、道桥、轨道交通、源网设施、道桥大(中)修、小区配套、园林绿化等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对工程原材料质量、工程实体质量和材料生产企业进行抽查,严厉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共监督建筑工程1133项、面积1557.7万平方米,市政工程135项,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严控工程建设生产安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层级问责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相继开展了冬期施工安全大检查、“两会”及解冻期安全生产督查、春季防火安全检查、雨期防汛防雷安全检查、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打非治违”整治行动等,共监督单体工程972项,开展安全告知交底176次、发放安全监督告知书528份,现场安全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520次、下达整改通知423份、监督整改隐患3200项,有效控制了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平安示范工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合格率达100%,全市28个项目在“沈长哈”三市安全联检中获奖。 (四)从严规范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不断完善建设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体系,严格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全市开发、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等企业及工程监理、建造师等从业人员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对优秀企业及人员实行政策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共评出绿牌开发企业25家、蓝牌开发企业433家、黄牌开发企业910家、红牌开发企业77家;评出优秀建筑企业69家、良好建筑企业576家、合格建筑企业956家、基本合格建筑企业559家、不合格建筑企业63家;评出优秀市政企业11家、良好市政企业42家、合格市政企业117家;评出4A级监理企业24家、3A级监理企业89家、2A级监理企业2家,A级监理企业4家;评出绿牌勘察设计企业25家、蓝牌勘察设计企业187家、黄牌勘察设计企业14家、红牌勘察设计企业6家。评出4A级总监理工程师69名、3A级总监理工程师3801名;评出优秀等级注册建造师4300名、良好等级注册建造师875名、基本合格等级注册建造师8372名、不合格等级注册建造师17名,进一步规范了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诚信意识明显提高。 (五)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加强投标保证金监管,优化使用招投标网上监管系统,完善中标后监管机制,积极构建公开、公平、公证的招投标环境。共监督备案招标工程850项、中标金额约165亿元;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采用率100%;完成总包招投标交易1651个项目、2268个标段;完成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进场办理专业、劳务分包交易125次;受理投标报名1915个项目,完成交易额299.8亿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信息当日发布率100%。 (六)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主动转变工作理念,深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在审批过程中,严宽相济,既降门槛,能减尽减,能优尽优,能放尽放,做到一口受理、内部循环、同步代办、限时办结、一口出证。共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225个、工程报建备案191个;办理建筑企业三级资质86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资质113个、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审批8个;办理燃气供应和经营许可3个、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170个、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延续和变更审批4100个、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延续和变更审批750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482个、管线会签555个、质量监督注册781个、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登记225个、起重机械使用登记466个,审批事项正确率、按时办结率均为100%。 (七)大力发展城建科技。积极推广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科技,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改革、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可再生能源等技术,加快推进科技示范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建筑领域节能减排要求,结合我市地处高寒地区实际,重点推广SMA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预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综合管廊技术等建设领域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10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绿色建筑177.81万平方米,涉及项目86个,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2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推荐优秀住宅项目参加国家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及申请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完成了英特尔产业园区、泰豪熙江悦等项目2A级住宅性能认定预审;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编制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和标准图集提供技术依据;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在全市建立三个产业化生产基地,形成了预制装配整体式房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EPS模块低能耗建筑建造、配筋砌块砌体结构三大技术体系;深入开展“禁实”工作,市区现已全面禁止使用掺黏土的烧结普通砖,全市新墙材生产比例达74%、应用比例达84%,市区黏土烧结砖总量控制在2.5亿标块;积极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市区新增新墙材生产线5条,新增生产能力1.2亿标块;发展应用散装水泥600万吨、水泥散装率73%,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1080万立方米,推广应用预拌砂浆50万吨。 (八)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加快提升震情速报,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强化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巩固和壮大“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加大对各区、县(市)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共处理地震事件42件,发放震情简报3期,编写会商报告13份,通河地震台在全省地震会商报告评比中连续七年获得第一名;完成新一代地震区划图的宣贯工作;全面完成木兰地震台建设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地震监测和分析预报能力。 (九)严格燃气安全管理。不断加大燃气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检查88次,现场整改23项,限期整改43项,下发检查通知单88份;高标准完成国务院督察组重点督办的达连河至哈尔滨长输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省、市有关部门及天然气供应企业,落实了1亿立方米天然气,为我市燃煤小锅炉“煤改气”提供气源保障。 此外,立足行业特点,积极发挥服务保障等作用,加强施工合同和工程造价管理,累计备案施工合同487份,涉及工程造价184.76亿元,建筑面积811.55万米;建立价格信息发布网站,发布4200种建筑材料价格,保证了各项工程计价需要。严格落实城建项目竣工核验制度,收取城建有关费用13.3亿元,涉及138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89万平方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下发催款通知书10份,追回欠费535万元。加强城建档案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做好城建档案整理、立卷、归档、扫描等工作,全年扫描工程档案1010个、2.5万余卷;接收入馆档案1287项工程、1.8万余卷;完成146项市政工程共计1426卷档案归档工作;整理库房档案10万余卷,对796项工程、123万余张扫描不清晰、不规范的图纸进行了修正;完成了800张老照片扫描、鉴别分类、著录编目及数字化录入工作。建筑艺术馆年度接待游客总量85万人(次),展厅接待游客总量15万人(次),承接各类广场活动40余场,得到了上级及社会各界好评;完成30个哈尔滨市III类保护建筑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为研究和保护哈尔滨历史建筑提供了宝贵资料。同时,按照市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拓展招商领域,完成签约落地项目2个,总投资25亿元,到位资金9.43亿元。 三、严格委系统内部管理,自身建设实现创新发展 不断强化综合管理和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内提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的理念,着力打造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过硬团队。 (一)党建工作扎实推进。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召开了委机关党委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及时跟进大处室改革,按照联合式支部+组织型书记+互动式运行设置模式,对机关党支部设置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6个党支部扩充为8个,进一步加强了各级党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党课教育,确保“三会一课”落到实处;深入推进首善机关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创城迎检、精准扶贫、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基础工作水平。我委被评为全市第36届劳模单位,3名同志被评为劳模,1人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1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撰写的《以“支部建在项目上”组织设置新模式实现党对临时支部的靠前领导和对流动党员的科学管理》案例被评为全省党建优秀创新案例。 (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城建工作实际,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对14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告诫干部廉洁从政,严守纪律,正确用权;向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部门派驻纪检监察员,将监督责任延伸到重点工程一线;向质监督总站、招标办派驻纪检监察员,探索向直属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新方式;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综合能力素质,组织5名纪检干部参加省、市纪委专项培训;印发《建设纪检监察情况》10期,刊发廉政教育专栏16期;参加行风热线直播,解答听众反映的问题12个,满意率100%。 (三)建设法制不断完善。完成6项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及报送市政府审查工作,其中《哈尔滨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初审;完成了《哈尔滨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20余项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件审查;审查行政处罚案卷28件,重大行政处罚21件,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率达100%;完成了“六五”普法图片及成果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对委内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文件2件,进一步修订文件22件,保留文件44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为全委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信访议案工作持续深化。承办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建议提案110件,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462件(次)、1571人,答复率100%,稳控率95%以上;受理群众来信36封,接听群众电话1425个,答复率100%;召开涉及我委的信访协调会27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处理信访问题21次,上级交办及自行排查梳理的34件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办结率100%、息访率95%以上;受理12345市长电话办转办工单1451个、各类函件84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受理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交办工单3467件,办结率、答复率均为100%。同时,配合市人社、信访等部门,帮助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25起,涉及欠款金额8000余万元。 (五)内设机构更加精简高效。认真贯彻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要求,从严从实做好顶层设计,采取“撤、并、转、建、挂”五种方式,合理归并、优化处室结构,将处室由原来的30个精简为22个,精简比例28.57%,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设置编制人数158人,正处级职数23人,专员8人,对干部统一调配使用,做到统筹平衡、人岗相宜;对职责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重新认定、梳理、归纳,逐一为职能确认法律支撑。通过内部整合重构、自我修复,形成了条块更加清晰、权责更加统一、衔接更加有序、工作更加高效的新格局。 (六)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城建重点工程宣传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电子网络等平台作用,持续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在各类媒体发稿416篇,编发《城建报》50期、刊发稿件500余篇、图片360多幅,推出“两学一做”、“党风廉政教育”等特色专栏6个,形成让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基础建设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形成了以488sb.com为平台,以多个业务应用系统为支撑的信息化体系构架。将哈尔滨市建设网设置为9个板块,13个一级栏目,23个二级栏目,涵盖了政务公开、建设新闻、政策法规、信用档案、在线查询、监督投诉等相关内容,发布信息4000多条,总访问量达70多万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开发应用电子办公OA系统,实现了全委公文流转无纸化、流程监控网络化。 (八)机关综合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人事教育、老干部工作、信息发布、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综治、地方志、年鉴、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均按计划稳步推进。 四、严格落实全市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城市建设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民生需求导向。围绕改善交通和环境问题,集中实施一批道路疏解、过街天桥项目,加快推进地铁建设,方便市民出行。加快推进哈牡、哈佳、哈站、滨北公铁两用桥等市政配套建设,保证铁路项目顺利推进。统筹推进源网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提高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深入挖掘城区停车空间资源潜力,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创建APP智能诱导停车信息平台,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题。结合国家扶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 二是服从服务产业发展。围绕哈尔滨新区启动建设,以支持哈东物流产业带、临空经济区、哈南工业新城、松江避暑城、松北科技创新城等产业项目为重点,实施一批加强新老城区和新区之间联系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配套跟进水、热、电、气等公用设施,为产业项目落地达产创造条件。 三是推动建设方式创新。加快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引导和扶持科技企业发展,完善发展装配式建筑配套的标准体系、政策体系,着力培育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全力推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着眼城市建设市场化发展需求,着手理顺市区两级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建设主体关系,加快构建统筹协调、衔接有序、依法合规的城建项目组织推进新模式,推动城市建设工作步入可持续发展的新常态。 四是推进生态城市建设。立足滨水城市独特的资源禀赋,谋划建设一批城市湿地、公园、绿地等生态环境项目,持续推进三沟综合治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城区高架桥噪音治理工程建设,积极推广车用清洁能源,系统规划建设汽车加气站、充电桩项目,促进城市综合环境品质的提升,进一步增强城市生态环境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五是构建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放管结合,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理好。加强建设领域乱象治理,规范质量、安全、招投标监管,构建建筑市场新秩序。着力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审批、监管与企业信用管理动态联动机制,为守法守信企业提供更为自由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服务保障,对失信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严格约束,全力营造公平高效、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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