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9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79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及建档立案工作已全面完成,今年将申报75个传统村落。其中,每个村落得到300万元的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共争取到中央财政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补助资金2.37亿元,前三批41个传统村落的专项资金1.23亿元已拨付到位。?xml:namespace>
据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杨敏正介绍,我省有着悠久的历史,多民族文化的交融和独特的自然环境,造就了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形成了河湟庄廓院、藏区石碉房、木碉住房及“移动的帐篷城”等独具特色的传统村落类型。
为切实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我省对全省具有传统村落特质的村庄进行了调查摸排,按照“一村一表”和“一村一组照片”的要求,对全省符合申报条件的376个村庄进行了调查。同时,在中央资金的支持下,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等项目,累计投入保护资金4.5亿元,完成了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及前三批41个传统村落的传统民居修缮加固、村庄环境和风貌整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
杨敏正告诉记者,传统古村落的保护没有进入立法程序,所以相较于受法律保护的文物保护来说,传统古村落的保护更加困难。因为传统古村落是需要在保护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加以改善的,所以在争取村民的理解和改善方案上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所以,接下来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省级保护名录,使更多的传统村落得到保护。
(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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