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行业建设|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廉政建设|  下载中心|  监督投诉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更新时间:2018-02-06

 

哈尔滨市静态交通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哈尔滨市静态交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长:王沿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宪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市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哈尔滨市静态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哈尔滨市静态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如下:

1.市建委。作为全市停车场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制定、下达停车场目标任务及年度建设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组织相关部门核定市级奖补资金。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各区做好停车场选址工作;负责停车场概念性规划方案审批等。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研究制定土地招拍挂、协议出让、划拨及租赁等供应形式的供地方案等。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就确需收储的项目向市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规划条件,对需要实施收储的委托属地区政府实施拆迁净地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并审批利用城市道路、园林绿地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相关工作;负责停车场设置广告审批工作,配合做好停车场规划选址相关工作。

5.市人防办。负责组织推进单独以人防工程立项建设的停车场项目;负责审查、监督以停车场工程立项兼顾人防需要的兼顾人防工程的防护功能。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奖补资金,并将核定后的市级奖补资金拨付各区财政局,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制定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

7.市公安交管局。作为全市停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登记备案、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备案证核发、信息管理与应用、新建停车场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奖补资金核定等;配合做好停车场规划选址相关工作。

8.各区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停车场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项目方案由建设单位自行设计)、供地及项目单位确定前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进项目建设;负责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审及采购等项目实施机构应承担的工作;配合市城乡规划局进行公共停车场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在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下,通过房屋征收或属地化收储等方式做好停车场用地的净地工作;各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完善区级静态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主办: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 联系电话:87383173
备案证编号:黑ICP备05004509号 哈公网监备:2301001137 黑公网安备 23010902000151号 网站标识码:23010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