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4-26
为规范、稳妥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避免不法分子假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名义扰乱市场,甚至实施欺诈行为,现就我市2017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由于目前国家“十三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新政策要求尚未出台,改造内容尚不明确,建设资金无法闭合。因此,我市2017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尚处于前期谋划阶段,具体项目的建设规模、改造区域、实施方案等事宜均未确定。待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后,我市将尽快按有关程序确定项目相关事宜,并通过下发文件、媒体公布等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地址、改造规模、实施单位等信息。
二、获得政府性资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均需通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并均可通过省、市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标网等官方公众平台查阅相关信息。
未通过上述渠道获得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信息,请谨慎对待,避免受骗。如有疑问,也可致电我办咨询(办公室登记咨询电话:0451-84211195、84222658)
特此说明。
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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