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0-10
黑勘协[2012]12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绥芬河市建设局、抚远县建设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完善注册建筑师知识结构,提高注册建筑师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关于印发一级注册建筑师第八注册期继续教育必修课教学计划的通知》(注建秘[2011]1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对全省到期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进行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统一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培训内容:职业建筑师业务指导手册; (二)选修课培训内容:勘察设计中常见问题解析(如何提升勘察设计作品品位及设计创新) 必修40学时,选修40学时。 二、培训时间: 全省各地市(含农垦、森工)的注册建筑师10月15日下午报到,10月16日至10月19日授课。 三、参加人员:注册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12月及2013年6月的注册人员。 四、培训地点:北大荒国际饭店 会议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 五、培训费用:1500元/人(其中必修课900元/人,选修课600元/人),所收费用中含培训费、注册费、必修课教材、印章、餐费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住宿,宿费自理。 六、培训有关事项和要求: 1、对执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是执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注册人员(名单附后)参加培训,凡未本人参加培训的执业人员均不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2、本注册期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均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其它培训部门培训印章无效。 3、参加培训人员须携带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没有培训证书的,需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 4、培训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对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5、参加培训人员需遵守培训时间安排,不得请假、迟到、早退。每天签到二次,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和二次迟到、早退的人员视为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不予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七、联系人:张秀凤、王骏骥:0451-53604862 会务组设在北大荒国际饭店71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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