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1-08
5日上午,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xml:namespace>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市委副书记艾立明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参加挂牌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希斌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兴东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省纪委要求,哈尔滨市委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担负起“施工队长”的职责,对改革试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纪委履行专责,牵头抓总,按照市委制定的时间表和“施工图”,倒排工期、严格施工、市区(县)联动、压茬推进,确保改革进度安排、节点把握严丝合缝。全市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落实、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017年12月12日,南岗区监察委员会率先组建挂牌,成为我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产生的首个监察委员会。同日,木兰县监察委员会在木兰县委挂牌成立,拉开了全省县(市)监察委员会成立的序幕。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我市18个区县(市)监察委员会已全部挂牌成立,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有序建制运行。
1月4日,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兴东成为市监察委首任主任。在其后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第九次常委会议上,依法表决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产生了市监察委员会成员,组建了市监察委员会。
据悉,按照改革要求,我市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设立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实现对我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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