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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更新时间:2017-09-25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国庆、中秋节期间,要严格落实省纪委提出的“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购物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印发通知、发通报、加强宣传、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禁令要求传达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释放强烈信号,营造节点正风肃纪氛围。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担主责、改作风、做表率,发挥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盯紧重点场所,看住收送礼金、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违规聚会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要密切关注舆情,快速反应,积极回应。要坚持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的隐形变异“四风”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绝不手软,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纪委监察局公布受理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举报电话:12388;受理网址:http://haerbin.12388.gov.cn。

 

(来源:哈尔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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