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作动态|  政务公开|  行业建设|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廉政建设|  下载中心|  监督投诉
紧盯重要节点 持续正风肃纪 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严明节日期间“十个严禁”

更新时间:2016-12-28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廉洁过好2017年元旦春节的通知》。

公款买年货节礼等被列入“十严禁”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措施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旅游景区门票、土特产品等任何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严查扶贫、救灾救济领域腐败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救灾救济等方面的腐败性问题,组织好专项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盯紧隐形变异“四风”,持续正风肃纪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通过各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规定。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廉洁提醒,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举措,盯紧隐形变异“四风”,持续正风肃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要提早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务求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并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处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一律严查快处,公开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氛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通知》公布了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专项举报电话:12388;受理网址:http://haerbin.12388.gov.cn。

(来源:哈尔滨日报)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主办: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 联系电话:87383173
备案证编号:黑ICP备05004509号 哈公网监备:2301001137 黑公网安备 23010902000151号 网站标识码:230100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