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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更新时间:2016-05-09

5月6日,市建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会上,传达了全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主要精神,委纪检组印发了《市建委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李亚强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亚强主任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处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主体责任夯实落靠。要结合实际,找准在哪些方面、哪些环节存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要成立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出成效。委纪检组要把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通过明察暗访,定点定位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同时,要指导基层扎实抓好整改。二是要在落实上突出重点,狠抓自查自纠工作。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掐住症结。自查自纠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线索排查、问题整改相结合,与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的重点应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把好脉、下对药。要层层分解细化,逐条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做到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三是要在督查上强化效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作用,定期通报全委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线索每月动态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及问题线索“零”报告的处室、单位,要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实地督办整改,推动全委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要在办案上严肃认真,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问题仍然较多的,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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