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4-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工作,4月22日,市建委召开委系统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委党组成员、常务副主任孙庆德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建委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市建委纪检组组长董玉琴同志原原本本传达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及市政风办《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的通知》。会后,层层签订了“市建委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责任状”。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干兴邦,就从转变工作作风开始。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走形式、搞变通,虚掷公共资源,迟滞行政效率,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全委干部职工改进作风。 会议要求,委班子成员要切实担当领导责任,高度重视分管战线的作风建设工作,要勤检查,勤过问,勤督促,一级带一级,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要强化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切实搞好自查自纠,从内部解决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对八项规定的认识要严肃一点,对自己的要求要严格一点,对部门和下属管理要严厉一点。今后,办公室要控制会议安排,精简会议活动,全市范围的会议要统筹安排,适当归并,严禁开务虚会,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公务事项严禁安排高档酒店、会所、洗浴中心等场所,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开什么车、着什么装、戴什么表、拿什么包、去什么地方吃饭,都要合乎时宜,符合我们公务人员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必须认认真真抓,持之以恒抓,咬牙做下去。委人事处要牵头研究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考核,规范日常监管,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对留守在市政府办公区的人员要进行统计,严格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在外办公的指挥部、直属单位也要加强考勤,严禁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监察室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执好纪、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加大惩戒力度,对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会议还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建重点工程建设作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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